债权债务关系消灭(债权关系包括哪五种)

债权消灭什么意思?

一、债权消灭是什么意思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债的消灭的效力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债的关系不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终止。

2、从权利和从义务一并消灭。债的关系消灭的,依附于主债权债务的从属债权、债务,如担保、违约金等一并消灭。

3、负债字据应当返还。负债字据是债权债务存在的证明,债的关系消灭的,债权人应当将债务人的负债字据返还债务人,因故不能返还的,应向债务人出据债务已经消灭的字据。

4、在债的当事人之间产生后契约义务。后契约义务是在债的关系消灭后,依诚实信用原则在原债的当事人之间产生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违反后契约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债权关系包括哪些?

债权关系是指权利人必须由义务人的一定行为相配合,才能行使和实现其权利的民事法律关系。债权分类:

法定之债与意定之债。法定之债包括侵权损害赔偿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及缔约过失之债;意定之债主要是指合同之债。

特定物之债与种类物之债。

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

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

代付款改变债权债务关系吗

委托付款实际上是对合同约定的一种改变,有利于缩减债务履行进程,减少三方权利义务关系中的履行成本,有利于提高商事交易的效率。债权债务关系没有实质改变。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存钱给银行是债权债务关系吗

银行与存款人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客户将其款项存入银行而使商业银行对其具有债款义务而形成的法律关系。存款人(客户)在银行开立账户存款,和银行间形成合同关系,银行是债务人,客户是债权人。客户填写开户申请书、开立账户存款的过程,就是与银行订立合同的过程。客户到银行填写开户申请书,是向银行提出建立合同关系的要约;银行为客户开立账户,即是对客户要约的承诺。在开立账户以后,银行向客户提供存折或存单,这是客户与银行间合同关系的证明。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关系是连续的合同关系,一旦某一账户建立以后,所有的同类型的存款活动,无论其次数多少,都构成该连续的合同关系的一部分。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八十四条,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怎样进行举证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举证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有: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发具体信息;

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5、付款付息凭证;

6、其他证据。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代付款改变债权债务关系吗

委托付款实际上是对合同约定的一种改变,有利于缩减债务履行进程,减少三方权利义务关系中的履行成本,有利于提高商事交易的效率。债权债务关系没有实质改变。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并购公司过程中如何只收购其一部分,而已产生债权债务关系的部分不进行收购?

  • 目前,目标公司有三块土地,其中2号地已经开工建设,并已产生债权债务,1,3号地未动,比较干净,手续齐全。1,2,3号地目前同在目标公司中,现我只想收购1,3号地,而不想和2号地有牵扯,请问各位大神,这种情况,我应该如何去股权收购购,我不想做资产收购,目前我的想法是目标公司股东成立一个新公司,将1,3号地从目标公司资产剥离,装入新公司,我去收这个新公司,请教各位如何操作并规避债务风险?
  • 各色人和部分人不会让发寒热

债权债务关系

  • 当事人之间由于某些原因产生了法定的债权债务关系, 这些原因包括,"不当得利,侵权,无因管理."问:为什么"合同"不能选? "合同"一旦定下, 应该就有对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啊.
  • 合同也属于一种债权债务关系

遗产继承与银行贷款及债权债务关系

  • 父亲去世了,孩子有4个,其中3个是一个母亲,另外一个是同父异母。父亲现有财产为食品公司,宾馆以及小超市。其中宾馆抵押给银行贷款300万,食品公司属于公家的也欠有私人外债180多万。现银行催促还款,4个子女商量财产划分,申请破产的话是不是就没有财产可分了?若是继承债权债务关系又怎样呢?哪一个最合理?同母同父的3个子女意思是继承债权债务关系,并且2个女儿放弃继承,并把那份给了另外一个儿子。偿还债务后宾馆可以赎回,为其所有。现在小女儿若不继承债权债务关系能不能分到应有的遗产呢?小女儿现在应该申请破产还是继承债权债务关系?求帮助,急急急,万分感谢
  • 首先是清理债权债务,明晰了债权债务后,偿还完了债务,余下的债权和财产才能作为遗产继承。小女儿放弃了债权债务,视为他对财产的放弃权,如果她放弃是充满恶意的逃责行为,可以不让她继承了。但都是一家人,如果还清了债务后还存有遗产也从亲情上分她的份额,但告诉她做人不要太自私了,要有担当的精神。

A欠B,B欠C,C欠D,D欠E,E欠F,只用一张汇票,结清六人的债权债务关系

  • A欠B,B欠C,C欠D,D欠E,E欠F,只用一张汇票,结清六人的债权债务关系,这将是一张怎样的汇票?应该这么做?
  • 只要从A到F的债务金额相同的话,那么,用一张承兑汇票就可以解决这一系列的债务问题,即A签发一张以B为收款人承兑汇票给B,B通过背书转让给C,C同样经过背书给D,然后D背书给E,E再背书给F——经过只要才处理就能够了清彼此的债务。
版权声明

返回顶部